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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 November 【法務部】檢舉賄選五步驟,大家一起做運動
24 March 選民,是笨蛋,喊喊不要讓民進黨得逞,就可以騙到選票了
06 March 千人諾諾,不如一士諤諤千人諾諾,不如一士諤諤 民國82年,在李登輝指國民黨是「外來政權」的時候,當國民黨成為「黑金」代名詞的時候,一群堅持保衛中華民國、唾棄黑金腐敗的國民黨人,離開了李登輝領導的國民黨,組成新黨,姚立明是其中之一。 民國83年,李登輝和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對談中的一句「生為台灣人的悲哀」,讓台灣社會瀰漫著「對立」、「對抗」的氛圍。民國85年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提出「大和解」主張,呼籲台灣社會走出白色恐怖的歷史傷痕、卸除外省人原罪的沈重負擔。新黨主席郁慕明帶著全體新黨立法委員以行動回應「大和解」,姚立明是其中之一。 民國89年,國民黨在李登輝執政12年以後,不幸失去政權,八年痛苦的浩劫於是展開。由於族群問題容易造成衝突,陳水扁為逞一己私欲,不惜在選戰中一再運用「族群牌」,台灣被撕裂成「藍」「綠」兩塊。新黨與國民黨被稱為「泛藍」,姚立明是其中之一。 民國94年,一場高雄捷運工地的泰國外勞暴動,加上一張陳哲男在濟州島賭場的照片,揭發「高捷弊案」。時任勞工局局長的陳菊不但不必負責,反而南下高雄代表民進黨角逐高雄市長。民國95年,國民黨提名黃俊英為高雄市長參選人,成立「高雄市長選舉策略小組」,姚立明是其中之一。 民國95年,「國務機要費」弊案爆發,人民對陳水扁「一妻二秘三師」的貪腐集團再也無法容忍,高舉著拇指朝下的手勢走上凱達格蘭大道。洶湧紅潮讓扁家心驚膽喪,讓扁嫂忙著搬錢露出馬腳,讓今日的世紀大審判得以展開,姚立明是其中之一。 保衛中華民國,唾棄黑金腐敗,一路走來,姚立明始終如一。 國民黨已經大勝,天下為何不能大安?國民黨已經大勝,天下為何不能大安? 不怕國民黨一黨獨大,大有作為; 不怕國民黨一黨獨霸,展現魄力! 怕只怕 國民黨既無作為,徒具獨大虛名;又無魄力,反致獨霸惡名! 去年,台灣的天空終於再現藍天。功勞,大安人有一份。 馬團隊上台了,765萬人等著給他鼓掌,他的眼裡卻只有沒投票給他的544萬人。10個月過去了,藍藍的天空下,只有冷風和馬總統的冷笑話。就算「金融風暴」是「無法興利」的藉口,那「除弊」呢?明明有16位缺額的特偵組,為什麼只肯聘8名檢察官,讓扁家弊案的偵辦一再拖延? 劉內閣去年提出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修法草案。但是在立法院有近3/4多數的國民黨,卻從未將此案排入委員會審查。對於立法工程擱淺,法務部長王清峰直言「原因講出來會讓大家難堪」。為什麼難堪?國民黨的”黑金”還魂了?怕陽光照到自家人?對此,「完全執政,完全負責」的馬總統,連句「遺憾」都不敢評論。 去年10月的遠見民調,馬總統的滿意度只剩下23.6%;人民對在立法院一黨獨大的國民黨立委,滿意度也只剩下22.1%。國民黨警惕了嗎?反省了嗎?沒有,他只說:民調不準! 國民黨的危機不是金融風暴,風暴總會過去。國民黨的危機是他們以為我們八年都忍了,還可以再忍四年。 60年前,國民黨軍事獨大也獨霸,卻敗給共產黨的小米加步槍。今日,國民黨在立法院獨大也獨霸,卻陷於民進黨的狡猾與亂嗆。60年前缺乏有骨氣、有擔當的戰將,今日仍然缺乏講公理、論是非的志士。 為摸黑亂竄的藍營,立盞明燈;為是非混淆的國會,立下明法! 是的,765萬人大都必須忍,只有大安人例外—只有大安人有機會在3月28日給國民黨一記當頭棒喝!只有大安人能給天下大安! 姚立明 16 February 新黨可成臺灣新希望-轉貼畢殿龍台海時政評論 - udn部落格
14 February 姚立明教授參選聲明新黨要和所有中華民國堅持兩岸和平發展,堅守社會正義,堅決反貪腐、反黑金的各黨各派朋友們,
共同向台北市大安區的選民推薦立委補選候選人──姚立明教授。因為他是以實踐這些正藍理念為 目的而参與這次補選,是正藍軍唯一的、也是真正的代表。 國民黨可以一黨獨大,不可一黨獨霸民進黨可以滿有憐憫,不可一無是非--姚立明參選聲明—去年一月,人民將立法院四分之三的席次交給國民黨;去年三月,人民再以選票唾棄了執政八年的民進黨政府。可是,一黨獨大的國民黨居然連已經承諾的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等陽光法案、「集會遊行法」等人權法案都無法通過。更在李慶安事件中,以一黨獨霸的顢頇心態,文過飾非。對人民用選票發出的聲音,民進黨也沒有退思補過,反而倒退回「在野」等於「野蠻」的歷史角色,思考的只是如何不讓國民黨得逞,置台灣整體利益於不顧。不願面對陳水扁貪污真相,只企圖以溫情掩蓋是非。這次補選,如果民進黨增加一席,只是增加了抗爭的籌碼;如果國民黨補足一席,只是遞補了一員投票部隊。政黨輪替一年了,離下一次立法院改選還有三年的時間,人民只能無奈地再等三年嗎?台灣的民主、人權、經濟等社會發展還能再虛耗三年嗎?這次補選,只是一席,卻是人民對朝野兩黨再一次發出的暮鼓晨鐘!立明曾經擔任立委,對立法院議事運作並不陌生。又因為專攻法律,所以在陳水扁貪腐形跡敗露後,即草擬「政黨及其附屬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」、「貪污治罪條例修正案—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」、「公務人員服務法修正案—明確規範政務官員行為倫理」、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案—擴大申報義務人範圍並提高相關罰則」、「政治獻金法修正案」,以及「集會遊行法修正案—將核准制改為報備制並修改刑罰規定為行政罰」等法案,送立法院審議。礙於立法院目前只顧黨派利益、不問是非公義的政治生態,這些草案都還躺在立法院的倉庫裡。一席立委也許在國會不能推動太多法案,一席立委也許在國會無法產生關鍵力量。但如果人民需要一席立委去扭轉國民黨「一黨獨霸」的態度,如果選民支持一席立委去使民進黨了解對陳水扁貪污護短的代價,立明願意說:我在這裡,請差遣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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遲到的一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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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一月三十一日不會遲到,遲到的是原訂在一月三十一日兌現的一個承諾。李慶安信誓旦旦,在一月三十一日前要對雙重國籍問題給個答覆,如今卻由律師表示,「辭了立委就沒有這個問題了」,難道真想假裝忘掉這個「與民有約」?
一月三十一日,本來就被很多人譏諷為李慶安「拖」字訣的一部分。剩下為數不多依舊挺她的人,多希望在一月三十一日那天能見她提出清白的證據。如今她自己訂下的這個「死線」(deadline)已過期了,李慶安還要向大眾說些什麼?
這件事,絕不是「辭了立委就沒有問題」。在法的層面,李慶安以詐欺被告的身分,已被北檢數次約談;在理的層面,她任期未滿即辭去立委,對選民欠個交代;在情的層面,李慶安此事牽拖國民黨,從馬英九、吳伯雄開始都受連累。李慶安真打算「惦惦」撐過一月三十一日,不說就是不說嗎?
李慶安事件的教訓,不在於雙重國籍,而在於死不認錯。看起來好像多複雜的事,勞師動眾,還扯上外交部和美國國務院,端出英文法條夸夸其言;其實只有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:「誠實是最好的對策」。李慶安如果一開始就認錯,補辦放棄美國籍的手續,或許仍能獲得諒解;就算如曾志朗一般為此遭彈劾,之後仍安坐教育部長和如今政務委員的位置。
李慶安一步一步把自己帶到今天的處境,連自己訂下的限期都無法遵守。一月三十一號的日曆撕去的那一天,李慶安躲了公眾,卻是如何面對自己的?
【2009/02/02聯合報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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